| 我校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获得“第二届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称号 |
| 2009-0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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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届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32号),我校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第二届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由常年坚持在第一线教学的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教授负责。该教学团队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成果丰硕;注重青年教师培养,教学效果明显;对其他教学团队的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经过市教委的评选,最终获得第二届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称号。 市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实现师资队伍的有效组合。我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